当前位置:首页>行业专家
关于印发《2011年度河南省“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11年6月20日 12:12 来源:河南省包装技术协会浏览:1766
郑银发〔2011〕121号 关于印发《2011年度河南省"小巨人" 企业信贷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郑州辖区各支行,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郑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银行,省技术产权交易所: 现将《2011年度河南省"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圆满完成。 联系人: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李智军 秦向辉 0371-69089281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李滢洁 0371-65507625 二 O 一 一 年 六 月 八 日
2011年度河南省"小巨人"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千家"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 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郑银发〔2011〕115号)精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工作目标 (一)建立首批1000家"小巨人"企业名录并予以公布。(其中,小型企业占比不低于70%) (二)建立各家银行与"小巨人"企业之间的对口联系,启动实施对企业的财务辅导、信用培植、综合融资方案设计等一系列工作措施。 (三)构建人民银行、工信、各家银行以及"小巨人"企业之间的政、银、企协作平台。 (四)建立"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专项统计制度。 (五)确保我省"小巨人"企业融资能力提升、融资规模增长、融资结构优化。 二、"小巨人"企业筛选标准及要求 (一)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筛选的"小巨人"应符合国家以及我省的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重点选择我省明确提出优先发展的高成长性产业(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工、建材)、传统优势产业(化工、有色、钢铁、纺织服装)、先导产业(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优质成长型中小企业,高效农业、特色农业领域的涉农中小企业,文化、商贸领域中具有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的中小企业。 (二)具有较强的持续成长能力。企业产品或服务在所在地市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潜在成长能力强、空间大。企业在细分行业排名位居本地区前20位。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企业经营性现金流充足,收入能够完全覆盖到期债务。 (三)诚实守信经营。企业近两年未因违规经营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情况发生。在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主要经营者经营管理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个人信誉。 (四)各家银行在省辖市有分支机构的参与"小巨人"企业推荐。无分支机构的由各家银行省级分行从各省辖市推荐名单中选择,也可在本行的后备企业项目库中选择拟培育企业。 (五)为求实效,首批筛选的"小巨人"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各省辖市推荐的企业中,2010年底在各家银行均无贷款的家数占比应不低于20%;二是各家银行省级分行选择的拟培育企业2010年底在本行的贷款余额应为0;或者已有贷款,但贷款银行家数不超过两家。 (六)郑州市"小巨人"企业的筛选由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组织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以及各家银行郑州市本级机构予以协助支持。 三、"小巨人"企业名额分配 为确保"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计划的均衡、有序、梯度开展,首批1000家"小巨人"企业名额分配拟结合各省辖市的经济金融发展情况、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情况以及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等因素综合权衡分配(具体见附件1)。为消除各家银行省级分行选择企业时可能出现的重复情况,适度增加各省辖市推荐企业的数量。 各家银行省级分行支持的"小巨人"企业数量拟结合存款规模、中小企业贷款情况进行综合权衡分配(具体见附件2)。各家银行在选取企业时应适度注重在各省辖市之间的均衡分布,为此项工作持续推向深入创造条件。出现多家银行共同支持一家"小巨人"企业时,可由企业自主确定一家或者两家银行作为主办行,其他银行可给予共同支持。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小巨人"企业名额分配,由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共同组织协调。 四、工作程序 (一)启动阶段 1.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各家银行地市分支机构以及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小巨人"企业筛选标准和名额分配,共同筛选出推荐企业名单,连同企业基本情况(含企业名称和地址、所属行业及排名、企业经营情况、现有贷款情况、企业竞争优势和发展目标等,见附件3),于2011年6月25日前报送至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各省辖市推荐的企业名单和企业基本情况推荐至各家银行省级分行,由各家银行按照本行的授信要求和年度信贷工作安排,自主确定拟重点支持的"小巨人"企业。各家银行选择时,如达到本行客户资质的企业数量不足,可从本行后备企业项目库中选择拟培育企业。出现重复时,由企业自主确定一家或者两家银行作为主办行,其他银行可给予共同支持。重复情况较多时由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多次筛选。 3.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整理、统一协调各家银行省级分行以及各省辖市的推荐企业名单,最终确定首批1000家"小巨人"企业名录,并予以公布。 4.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召开全省工作动员会,举办银行与"小巨人"企业合作签约仪式,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各家银行省级分行、各省辖市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各家银行按要求组织开展对"小巨人"企业的财务辅导、信用培植、综合融资方案设计等一系列工作措施,使培育的"小巨人"企业逐步达到银行授信门槛并给予信贷资金支持。 3.各家银行依托本行投行资源以及我省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体系资源,协助"小巨人"企业申报火炬项目、创新基金、种子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小巨人"企业开拓上市融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产权交易、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直接融资渠道。 4.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可结合地方实际统一组织开展对"小巨人"企业的财务辅导活动,集中培训、集中授课。 5.加强协调配合,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项工作会、现场会等形式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6.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专项统计制度,动态监测全省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表彰阶段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中的典型做法、经验予以复制推广和大力宣传,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各家银行省级分行要制定明确的工作方案,指定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负责,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于2011年6月底前报送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争取地市政府支持,协调推动辖区出台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费用减免等专项支持政策,并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有效衔接,发挥政策合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对"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工作的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制定专项统计制度,按季监测各家银行省级分行、各省辖市的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介以及组织开展宣传周等灵活多样形式,向中小企业宣传推介最新的金融支持政策。
附件: 1.各省辖市"小巨人"企业推荐名额分配表 2.各家银行培育的"小巨人"企业名额分配表 3.各省辖市"小巨人"企业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