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10年9月12日 12:12 来源:河南省包装技术协会浏览:1586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标准号GB23350-2009),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质检总局表示,目前市场上少数商品过度包装问题比较突出,为从源头抓起,加强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整治商品过度包装之风,减少资源的消耗,国家标准委组织专家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参考国外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制定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
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层数和成本等三个指标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分别是包装层数3层以下、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同时,针对饮料酒、糕点、粮食、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过度包装现象较为严重的商品,标准指标要求进行了相应调整。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为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 中秋,以“天价”月饼为代表的过度包装现象再度成为社会热点。商务部联合中国商业联合会等五大协会举办“适度包装、节约资源”社会倡议活动,倡导厂家不生产、商家不销售、消费者不购买过度包装的商品。商品过度包装主要表现为包装层次过多、包装空隙过大、选材用料过度、装潢设计奢华、包装成本过高、不利于回收利用等。近年来,在商务、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的联合治理下,“天价”月饼现象已得到初步遏制,但一些商品零售场所特别是高档宾馆、酒楼等制售场所,月饼过度包装问题仍愈演愈烈。此外,保健品、茶叶、酒类、化妆品等商品也不同程度存在过度包装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