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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立法“禁塑”,召开《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立法座谈会
要闻聚焦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5日 18:00 来源:网络浏览:853
2023年5月11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河南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立法座谈会,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人员参加。
据了解,《河南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立法工作方案已于2023年5月8日下发至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周口市人大常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此前,河南省已由省长签署政府令,实施《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依法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此番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则是将塑料污染治理的部分措施进一步上升至立法层面,使之有法可依,依法监管。
2023年4月28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主任会议研究将《河南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河南“禁塑令”时间表
2020年6月,河南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快白色污染治理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
2021年9月,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环资(2021)789】号文件再次下发《关于扩大部分塑料制品禁限管理实施范围的通知》,对相关禁塑政策做了详细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的城市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但由于2021年7月河南7.20洪水灾害,导致限塑工作实际上进展缓慢。
2021年11月2日,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在邓州市金碧生物材料技术公司调研后明确指出:“要打通全省生物降解材料的产业链,省人大正在考虑‘限塑禁塑’立法。”
2021年11月5日,省委常委副省长费东斌再次到邓州市金碧生物材料科技公司调研,11月8日,副省长费东斌在省政府召开省发改委等部门及生物降解材料上下游企业座谈会,并对禁塑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指出“河南省2022年1月1日实现县级以上城市使用可降解产品计划不变”。
2022年1月5日,河南省省长王凯签署第209号省政府令,《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依法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